活著短短幾十年,能在歷史千百年上有什麼影響或值得一提的,少數人能,大多數人不能,
你有多麼重要? 有那麼多好在乎?
認真起來竟被取笑了,於是哭笑不得,進退兩難 .... ,
最後,究竟是孤獨,完了。
才放下孤獨。
《 孤獨》~蔣勳
情慾孤獨
對青春期的我而言,孤獨是一種渴望,可以讓我與自己對話……
孤獨,是我一直想談論的主題。
有很長的一段時間,每天早上起來翻開報紙,在所有事件的背後,隱約感覺到有一個孤獨的聲音。不明白為何會在這些熱鬧滾滾的新聞背後,感覺到孤獨的心事,我無法解釋,只是隱隱約約覺得,這個匆忙的城市裡有一種長期被忽略、被遺忘,潛藏在心靈深處的孤獨。
我開始嘗試以另一種角度解讀新聞,不論誰對誰錯,誰是誰非,而是去找尋那一個隱約的聲音。
於是我聽到了各種年齡、各種角色、各個階層處於孤獨的狀態下發出的聲音。當島嶼上流傳著一片暴露個人隱私的光碟時,我感覺到被觀看者內心的孤獨感,在那樣的時刻,她會跟誰對話?她有可能跟誰對話?她現在在哪裡?她心裡的孤獨是什麼?這些問題在我心裡旋繞了許久。
我相信,這裡面有屬於法律的判斷、有屬於道德的判斷,而屬於法律的歸法律,屬於道德的歸道德;有一個部分,卻是身在文學、美學領域的人所關注的,即重新檢視、聆聽這些角色的心事。當我們隨著新聞媒體喧嘩、對事件中的角色指指點點時,我們不是在聆聽他人的心事,只是習慣不斷地發言。
台灣是愈來愈孤獨的社會
我的成長經歷台灣社會幾個不同的發展階段。小時候家教嚴格,不太有機會發言,父母總覺得小孩子一開口就會講錯話。記得過年時,家裡有許多禁忌,許多字眼不能講,例如「死」或是死的同音字。每到臘月,母親就會對我耳提面命。奇怪的是,平常也不太說這些字的,可是一到這個時節就會脫口而出,受到處罰。後來,母親也沒辦法,只好拿張紅紙條貼在牆上,上面寫著:「童言無忌」,不管說什麼都沒有關係了。
那個時候,要說出心事或表達出某些語言,受到很多約束。於是我與文學結了很深的緣。有時候會去讀一本文學作品,與作品中的角色對話或者獨白,那種感覺是孤獨的,但那種孤獨感,深為此刻的我所懷念,原因是在孤獨中,有一種很飽滿的東西存在。
現在資訊愈來愈發達了,而且流通得非常快。除了電話以外,還有答錄機、簡訊、傳真機、e-mail等聯絡方式——每次旅行回來打開電子信箱,往往得先殺掉大多數的垃圾信件後,才能開始「讀信」。
然而,整個社會卻愈來愈孤獨了。
感覺到社會的孤獨感約莫是在這幾年。不論是打開電視或收聽廣播,到處都是call in節目。那個沉默的年代已不存在,每個人都在表達意見,但在一片call in聲中,我卻感覺到現代人加倍的孤獨感。尤其在call in的過程中,因為時間限制,往往只有幾十秒鐘,話沒說完就被打斷了。
每個人都急著講話,每個人都沒把話講完。
快速而進步的通訊科技,仍然無法照顧到我們內心裡那個巨大而荒涼的孤獨感。
我忽然很想問問那個被打斷的聽眾的電話,我想打給他,聽他把話說完。其實,在那樣的情況下,主持人也會很慌。於是到最後,連call in說話的機會都沒有了,直接以選擇的方式:贊成或不贊成,然後在螢幕上,看到兩邊的數字一直跳動一直跳動……
我想談的就是這樣子的孤獨感。因為人們已經沒有機會面對自己,只是一再地被刺激,要把心裡的話丟出去,卻無法和自己對談。
人害怕孤獨
我要說的是,孤獨沒有什麼不好。使孤獨變得不好,是因為你害怕孤獨。
當你被孤獨感驅使著去尋找遠離孤獨的方法時,會處於一種非常可怕的狀態;因為無法和自己相處的人,也很難和別人相處,無法和別人相處會讓你感覺到巨大的虛無感,會讓你告訴自己:「我是孤獨的,我是孤獨的,我必須去打破這種孤獨。」你忘記了,想要快速打破孤獨的動作,正是造成巨大孤獨感的原因。
不同年齡層所面對的孤獨也不一樣。
我這個年紀的朋友,都有在中學時代,暗戀一個人好多好多年,對方完全不知情的經驗,只是用寫詩、寫日記表達心情,難以想像那時日記裡的文字會纖細到那麼美麗,因為時間很長,我們可以一筆一筆地刻劃暗戀的心事。這是一個不快樂、不能被滿足的情慾嗎?我現在回想起來,恐怕不一定是,事實上,我們在學習著跟自己戀愛。
對許多人而言,第一個戀愛的對象就是自己。在暗戀的過程,開始把自己美好的一面發展出來了。有時候會無緣無故站在綠蔭繁花下,呆呆地看著,開始想要知道生命是什麼,開始會把衣服穿得更講究一點,走過暗戀的人面前,希望被注意到。我的意思是說,當你在暗戀一個人時,你的生命正在轉換,從中發展出完美的自我。
前幾年我在大學當系主任時,系上有一個女學生,每天帶著睡眠不足的雙眼來上課,她告訴我,她同時用四種身分在網路上交友,每一個角色有一個名字(代號)及迥異的性格,交往的人也不同。我很好奇,開始上網了解這種年輕人的交友方式,我會接觸電腦和網路也要歸功於她。
情慾的孤獨,在本質上並無好與壞的分別,情慾是一種永遠不會變的東西,你渴望在身體發育之後,可以和另外一個身體有更多的了解、擁抱,或愛,你用任何名稱都可以。因為人本來就是孤獨的,猶如柏拉圖在兩千多年前寫下的寓言:每一個人都是被劈開成兩半的一個不完整個體,終其一生在尋找另一半,卻不一定能找到,因為被劈開的人太多了。
有時候你以為找到了,有時候你以為永遠找不到。柏拉圖在《饗宴》裡用了這個了不起的寓言,正說明了孤獨是人類的本質。
在傳統社會裡,有很長的一段時間,我們都以為找到了另外一半,那是因為一生只有一次的機會,找對,找不對,都只能認了。但現在不一樣了,如我的學生,她用四種身分在尋找,她認為自己有很大的權力去尋找最適合的那一半,可是我在想的是:是不是因此她的機會比我的多?
我是說,如果我只有一種身分,一生只能找一次,和現在她有四個身分,找錯了隨時可以丟掉再找,是不是表示她有更多的機會?我數學不好,無法做比較。可是我相信,如柏拉圖的寓言,每個人都是被劈開的一半,儘管不同的文化,不同的哲學,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的解釋,但孤獨絕對是我們一生中無可避免的命題。
「我」從哪裡來?
後面我還會談到倫理的孤獨,會從中國的儒家文化談起。儒家文化是最不願意談孤獨的,所謂五倫,所謂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的關係,都是在闡述一個生命生下來後,與周邊生命的相對關係,我們稱之為相對倫理,所以人不能談孤獨感,感到孤獨的人,在儒家文化中,表示他是不完整的。如果是父慈子孝、兄友弟恭、夫妻和睦,那麼在父子、兄弟、夫妻的關係裡,都不應該有孤獨感。
可是,你是否也覺得,儒家定義的倫理是一種外在形式,是前述那種「你只能找一次,不對就不能再找」的那種東西,而不是你內心底層最深最荒涼的孤獨感。
「我可以在父母面前感覺到非常孤獨。」我想這是一句觸怒儒家思想的陳述,卻是事實。在我青春期的歲月中,我感到最孤獨的時刻,就是和父母對話時,因為他們沒有聽懂我在說什麼,我也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。而這並不牽涉我愛不愛父母,或父母愛不愛我的問題。
在十二歲以前,我聽他們的語言,或是他們聽我的語言,都沒有問題。可是在發育之後,我會偷偷讀一些書、聽一些音樂、看一些電影,卻不敢再跟他們說了。我好像忽然擁有了另外一個世界,這個世界是私密的,我在這裡可以觸碰到生命的本質,但在父母的世界裡,我找不到這些東西。
曾經試著去打破禁忌,在母親忙著準備晚餐時,繞在她旁邊問:「我們從哪裡來的?」那個年代的母親當然不會正面回答問題,只會說:「撿來的。」多半得到的答案就是如此,如果再追問下去,母親就會不耐煩地說:「胳肢窩裡長出來的。」
其實,十三歲的我問的不是從身體何處來,而是「我從哪裡來,要往哪裡去?」是關於生與死的問題,猶記得當時日記上,便是充滿了此類胡思亂想的句子。有一天,母親忽然聽懂了,她板著臉嚴肅地說:「不要胡思亂想。」
這是生命最早最早對於孤獨感的詢問。我感覺到這種孤獨感,所以發問,卻立刻被切斷了。
因為在儒家文化裡、在傳統的親子教養裡,沒有孤獨感的立足之地。
我開始變得怪怪的,把自己關在房間裡,不出來。母親便會找機會來敲門:「喝杯熱水。」或是「我燉了雞湯,出來喝。」她永遠不會覺得孤獨是重要的,反而覺得孤獨很危險,因為她不知道我在房間裡做什麼。
對青春期的我而言,孤獨是一種渴望,可以讓我與自己對話,或是從讀一本小說中摸索自己的人生。但大人卻在房外臆測著:這個小孩是不是生病了?他是不是有什麼問題?為什麼不出來?
張愛玲是個了不起的作家。她說,在傳統的中國社會裡,清晨五六點,你起來,如果不把房門打開,就表示你在家裡做壞事。以前讀張愛玲的小說,不容易了解,但她所成長的傳統社會就是如此。跟我同樣年齡的朋友,如果也是住在小鎮或是村落裡,應該會有串門子的記憶,大家串來串去的,從來沒有像現在說的隱私,要拜訪朋友前還要打個電話問:「我方不方便到你家?」以前的人不會這樣問。我記得阿姨來找媽媽時,連地址也不帶,從巷口就開始叫喊,一直叫到媽媽出去,把她們接進來。
儒家文化不談隱私,不注重個人的私密性。從許多傳統小說中,包括張愛玲的,都會提到新婚夫妻與父母同住,隔著一道薄薄的板壁,他們連晚上做愛,都不敢發出聲音。一個連私人空間都不允許的文化,當然也不存在孤獨感。
因而我要談的不是如何消除孤獨,而是如何完成孤獨,如何給予孤獨,如何尊重孤獨。
不允許孤獨
很多人認為儒家文化已經慢慢消失,我不以為然。時至今日,若是孤獨感仍然不被大眾所了解,若是個人隱私可以被公開在媒體上,任人指指點點,就表示儒家文化還是無遠弗屆。我在歐洲社會裡,很少看到個人隱私的公開,表示歐洲人對於孤獨、對於隱私的尊重,以及對於公領域與私領域的劃分,已經非常清楚,同時,他們也要求每一個個體必須承擔自己的孤獨。
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這個問題,一方面我們不允許別人孤獨,另一方面我們害怕孤獨。我們不允許別人孤獨,所以要把別人從孤獨時刻裡拉出來,接受公共的檢視;同時我們也害怕孤獨,所以不斷地被迫去宣示:我不孤獨。
一九四九年,大陸經歷了一個翻天覆地的大革命,七○年代我到歐洲讀書時,認識了很多從大陸出來的留學生,他們在五○年代、六○年代時都在大陸。他們告訴我:在任何反右運動中,都不要做第一個發言和最後一個發言的人,就看發言得差不多了,大概知道群體的意思時才發言,也不能做最後一個,因為容易受批判。
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儒家思想,沒有人敢特立獨行,大家都遵守著「中庸之道」,不做第一,也不做最後。儒家思想歌頌的是一種群體文化,我要特別申明的是,並不是認為歌頌群體的文化不好,事實上儒家思想是以農業為基礎,一定和群體有關。所謂的群體是指大家要共同遵守一些規則,社群才能有其生存的條件,特別是在窮困的農業社會中。而特立獨行是在破壞群體,就會受到群體的譴責。
五四運動是近代一個非常重要的分水嶺,代表著人性覺醒的過程。有時候我們稱它是白話文運動,但我不認為是這麼簡單。它所探討的是人性價值的改變,基本上就是對抗儒家文化、對抗群體。五四運動喊的兩個口號:德先生(民主)和賽先生(科學),其中德先生democracy,源自希臘文,意指即使是代表極少數的一個個體,都受到應有的尊重,這便是民主的基礎。但在群體中,無暇顧及少數的個體,不要說一個,就是三分之一的人,還是不如其他的三分之二。
魯迅是五四運動一個重要的小說家。他的小說〈離婚〉或〈在酒樓上〉,都是講一個孤獨者面對群體壓力時痛不欲生的包袱。〈狂人日記〉裡快發瘋的主角,他用了「禮教吃人」指控,村落中從三個男人議論一個女人的貞節,變成一群男人議論一個女人的貞節,最後不通過任何法律的審判,就在祠堂裡給她刀子、繩子和毒藥,叫她自己了結。這就是群體的公權力,遠大於任何法律。
沈從文在一九二○年代也發表了一篇了不起的小說,講一個風和日麗,陽光燦爛的日子,一對男女在路上走,握著手,稍微靠近了一點,就被村人指責是傷風敗俗,抓去見縣太爺。縣太爺當下拍板說:「你們這對狗男女!」結果這是一對侗族的夫妻,不似漢族的壓抑,他們戀愛時就會唱歌、跳舞、牽手。我們現在讀沈從文的故事,會覺得很荒謬,竟然村人會勞師動眾,拿著刀斧出來,準備要砍殺這對狗男女,最後才發現他們是夫妻。
對抗群體文化
包括我自己在內,許多朋友剛到巴黎時會覺得很不習慣。巴黎的地鐵是面對面的四個座位,常常可以看到對面的情侶熱烈的親吻,甚至可以看到牽連的唾液,卻要假裝看不見,因為「關你什麼事?」這是他們的私領域,你看是你的不對,不是他們的不對。
我每次看到這一幕,就會想起沈從文的小說。這是不同的文化對孤獨感的詮釋。
希臘神話裡的普羅米修斯(Prometheus)甘犯奧林匹克山上眾神的禁忌,將火帶到人間,因此受到宙斯的懲罰,以鐵鏈將他鎖銬在岩石上,早上老鷹會用利爪將他的胸口撕裂,嚼食他的心肝肺;到了晚上,傷口復元,長出新的心肝肺,忍受日復一日遭到獵食的痛苦。這是希臘神話中悲劇英雄(hero)的原型,但在現實社會中,我們從來不會覺得一個因為特立獨行而被凌遲至死的人是好人。
在魯迅的小說〈藥〉裡,寫的是秋瑾的故事。當時村子裡有個孩子生了肺病,村人相信醫治肺病唯一的方法,就是以用饅頭蘸了剛剛被砍頭的人所噴出來的血,吃下去。強烈的對比是這部小說驚心動魄之處,一方面是一個希望改變社會的人被斬首示眾;另一方面是愚昧的民眾,拿了個熱饅頭來蘸鮮血,回去給他的孩子吃。我相信,五四運動所要對抗的就是這一種存在於群體文化中,愚昧到驚人的東西,使孤獨的秋瑾走上刑場,值得嗎?她的血只能救助一個得肺癆的孩子?
魯迅的小說如〈狂人日記〉、〈藥〉等,都是在觸碰傳統社會所壓抑的孤獨感;他的散文更明顯,如〈孤獨者〉、〈酒樓上〉等,皆是以孤獨為主題。魯迅是一個極度孤獨的人,孤獨使他一直在逃避群體,所以我們看到他作為一個作家、文學家,最重要的是他要維持他的特立獨行、維持他的孤獨感,因為他成名了,影響了那麼多人。他最早發表作品在《新青年》雜誌上,所以《新青年》這一批人便擁護他為旗手。可是孤獨者不能當旗手,一旦成為旗手,後面就會跟著一群人,孤獨成了矛盾,他必須出走。他走出去了,卻又被左翼聯盟推為領袖,共產黨並認為他是最好的文學家,他害怕被捲入群體之中,只好再次出走……
他一直在出走,因為作為一個社會心靈的思考者,他必須保有長期的孤獨。
破碎的孤獨感
前述是廣義的儒家文化,因為重視倫理之間的相互關係,會壓抑個體的孤獨感,使之無法表現。而漢武帝獨尊儒術以降,儒家文化就是正統文化,為歷代君主所推崇,祭孔成為君主的例行性行程,儒家文化不再只是一種哲學思想,因為政治力的滲入成為「儒教」,而成為維持群體架構的重要規範,連孔子也莫可奈何,在這樣的情況下,孤獨感是破碎的,個體完全無法與之抗衡。
幸好,我們還有老莊。老莊是比較鼓勵個人孤獨、走出去的思想,在莊子的哲學裡,明言「獨與天地精神往來」,一個人活著,孤獨地與天地精神對話,不是和人對話,這是在巨大的儒學傳統中的異端,不過這個了不起的聲音始終無法成為正統,只成為文人在辭官、失意、遭遇政治挫折而走向山水時,某一種心靈上的瀟灑而已,並沒有辦法形成一種完整的時代氛圍。
歷史上有幾個時代,如魏晉南北朝,儒教的勢力稍式微,出現了一些孤獨者如竹林七賢,可是這些時代不會成為如漢、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等「大時代」。我常對朋友說,讀竹林七賢的故事,就能看見中國在千年漫長的文化中鮮少出現的孤獨者的表情,但這些人的下場多半是悲慘的。他們生命裡的孤獨表現在行為上,不一定著書立說,也不一定會做大官,他們以個人的孤獨標舉對群體墮落的對抗。我最喜歡魏晉南北朝竹林七賢的「嘯」,這個字後來只保留在武俠小說,因為「俠」還保有最後的孤獨感,「士」則都走向官場了。
武俠小說裡也有巨大的孤獨感,所以許多人喜歡閱讀。你看黃藥師可不是一個怪人?所有金庸的人物都是如此,他們是孤獨的,閉關苦練著一個沒有人知道的招式,像古墓派的小龍女,何嘗不是一個「活死人」?所謂「活死人」就是要對抗所有活著的人,當活人不再是活人,死人才能活過來。這是一種顛覆的邏輯。我們都曾經很喜歡讀武俠小說,因為當小說中的人物走向高峰絕頂時,其實就是一種精神上的孤獨和荒涼。
尋找情慾孤獨的宣洩口
中學時代大概是我情慾最澎湃的時候。當時班上雖然也會流傳著一些黃色照片、黃色小說,但是不多。班上男同學一邊吃便當一邊看的是武俠小說,武俠小說遠比黃色小說多得多,很少有老師會知道這件事情。情慾是會轉換的,在極度的苦悶當中,會轉換成孤獨感,否則很難解釋這件事情,因為情慾的發洩很容易,看黃色照片、讀黃色小說可以輕易解決生理上的衝動,孤獨卻依舊在。我們常忽略了一件事:青少年時期情慾的轉化是非常精采的過程。
我比較特別,那個時候不是讀武俠小說,受姊姊的影響,讀了《紅樓夢》,讀了《簡愛》,讀了一些比較文學的作品,但情慾轉化的本質是相同的。情慾最低層次的表現就是看A片、看黃色小說,訴諸感官刺激,而感官刺激往往會使自己愈孤獨,所以轉為閱讀武俠或其他文學小說。
記得班上同學常常在研究要去哪裡拜師、台灣哪座山上可能有隱居高人、什麼樣的武功可以達到《達摩易筋經》的程度……有個同學還真的寫了一本厚厚的「達摩易筋經」出來。那是不可思議的情慾的轉換,他們在積極尋找生命的另一個出口。
女性的身體構造與心理和男性有很大的不同,我不太了解,但是如果我們能把那個時候流行看的《窗外》等小說,做個整理,應該也可以發現情慾轉換的端倪。
《窗外》說的是一個女子學校的學生愛戀老師的故事,通俗的劇情卻讓許多人落淚,這不是文學價值的問題,而是讀者心裡不可告人的孤獨感得到了初步層次的滿足。我講的是「初步層次」,它可以更高的,當我們面對孤獨的形式不一樣時,得到的答案也會不一樣。
所以談情慾孤獨,青少年是一個很重要的階段。如果說情慾孤獨是因為受到生理發育的影響,那麼傳統經典中有哪一些書是可以使情慾孤獨得到解答?《論語》嗎?《大學》嗎?《中庸》嗎?或是「十三經」的任何一部?也許《詩經》還有一點,「關關雎鳩,在河之洲,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」,借用鳥類來比喻男女的追求,可是到末了卻說:這是「后妃之德」,不是情慾。
傳統經典裡沒有情慾孤獨的存在,都被掩蓋了,那麼處在這個文化下的青少年,該如何解決他的孤獨?我現在回想起來,我的青少年時期就是在背《論語》、背《大學》、背《中庸》,這些絕對不是壞東西,但是和青春期的對話太少了。
反而是《紅樓夢》比較貼近當時的自己。當我看到十三歲的賈寶玉也有性幻想,甚至在第六回裡寫到了夢遺,我嚇了一跳,「寶玉怎麼會發生這種事?」即使現在看起來,很多人還是會覺得聳動。但這是一個誠實的作家,他告訴你寶玉十三歲了,一個十三歲的男孩發生這樣的事一點也不意外。然而,這是一部小說,一部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大人禁止小孩閱讀的小說。更有趣的是,我們看到十三歲的寶玉、黛玉偷偷看的書,是古典文學裡的《牡丹亭》、《西廂記》,他們兩個人偷看《西廂記》,後來鬧翻了,林黛玉說:「我去告訴舅舅,他一定會把你打個半死。」因為那是不能看的禁書。
若連最古典、最優雅的《牡丹亭》、《西廂記》都是禁書,我們就能窺見在傳統文化中情慾孤獨受到壓抑的嚴重性。
竹林七賢裡的孤獨
然而,歷朝歷代不乏有人對儒家教條提出反擊,如前面提到的竹林七賢,他們做了很大的顛覆,但是痛苦不堪;我提到了「嘯」這個字,口字邊再一個嚴肅的「肅」,那是一個孤獨的人走向群山萬豁間,張開口大叫出來的模樣。我們現在聽不到阮籍和其他竹林七賢的嘯,可是《世說新語》裡說,當阮籍長嘯時,山鳴谷應,震驚了所有的人,那種發自肺腑、令人熱淚盈眶的吶喊,我相信是非常動人的。很多人以為「嘯」是唱歌,其實不然,就像魯迅的集子取名「吶喊」一樣,都是從最大的壓抑中,狂吼出來的聲音。而這些孤獨者竟會相約到山林比賽發出這種不可思議的嘯聲,大家不妨看看《世說新語》,便會了解「嘯」其實是一個極其孤獨的字,後來保留在武俠小說《嘯傲江湖》中,但後人都以諧音字訛傳為「笑傲江湖」,不復見從心底嘶叫吶喊出的悲憤與傲氣。
竹林七賢一生沒有完成什麼偉大的事業,他們沒有達成儒家文化的要求,「為天地立心,為生民立命,為往聖繼絕學,為萬世開太平」,這句話從我五歲時開始背誦,但到了十三歲情慾混亂時,讀這些會讓內心翻攪的慾望沉澱嗎?當然不會,這些經典是偉大的思想,但不是一個青春期的孩子所需要去感受的。
沒有人告訴我們為什麼阮籍會跑到山林裡大叫?父母師長都不覺得阮籍在歷史裡是重要的人物。
特立獨行等於大逆不道
阮籍還有一則故事也很有趣。有一次他到朋友家,朋友不在妻子在,而這妻子長得特別美麗,阮籍沒有馬上告辭反而跟她聊得很開心,最後趴在桌上睡著了,因而鬧得沸沸騰騰,流言四起。後來這起流言傳到竹林七賢之一的耳裡,他不以為然地說:「阮籍哪裡遵守你們這些人的禮教啊?」
這裡面有一個很好玩的現象,到今天還是如此。美如果加上特立獨行,就會變成罪,記得小時候頭髮稍跟別人不一樣,就會受到指責,因為大家應該遵守共同的標準。例如我家有鬈髮的遺傳,常被誤會是燙髮,爸爸還曾經寫了一封信讓我帶給教官,證明鬈髮不是燙的,但教官把信揉了,大聲說:「你們還說謊。」那是我記憶中很深刻的事,為什麼頭髮不一樣有這麼嚴重?
大家有沒有發現,要求群體規則的社會,第一個害怕的歧異就是頭髮,不管是軍隊或是監獄,第一個要去除的就是頭髮,猶如神話中的大力士參孫,一剪了頭髮就沒有力氣,頭髮是一種象徵,是個體追求自由最微末的表現。所以清兵入關時,公告「留頭不留髮,留髮不留頭」,髮竟然和頭有同等的重要性。
高中時,女生流行穿迷你裙,我們經常在校外看到一個女生的裙子好短好短,可是一接近校門,她把寬皮帶解開,裙子竟然變長了!這是我第一次發現原來女生有這麼多祕密。
頭髮和裝扮是自己的事,但在群體社會裡,卻變成眾人之事。當群體思想大到一個程度時,沒有人敢跟別人不一樣;女孩子想要展露自己美麗的大腿,卻不願違反學校的規則,情願麻煩一點在進校門前解開皮帶。因為在這樣的規則下,特立獨行就是大逆不道。
然而,一個成熟的社會應該是鼓勵特立獨行,讓每一種特立獨行都能找到存在的價值,當群體對特立獨行做最大的壓抑時,人性便無法彰顯了。我們貢獻自己的勞動力給這個社會,同時也把生命價值的多元性犧牲了。
文化對情慾的壓抑
我最常講阮籍的四件事,除了登高長嘯、窮途而哭以及在朋友妻子前睡著了,還有一件事,是母親過世時,他不哭;按儒教傳統,即使要用錐子刺自己都是要哭的,不哭是不孝,真的哭不出來,也得請五子哭墓,但阮籍不哭,賓客弔喪時哭成一團,他無動於衷,等到賓客散盡,他突然吐血數升……這是他表現憂傷的方式,他認為母親過世是我自己的事,為什麼要哭給別人看?
但如果你仔細觀察,便會發現在群體文化中,婚禮喪禮都是表演,與真實的情感無關。
當中國傳統儒教的群體文化碰到個體(individual)就產生了竹林七賢,他們是特立獨行的個體,活得如此孤獨,甚至讓旁人覺得悲憫,而要問:「為什麼要這麼堅持呢?」
這個社會上的阮籍愈來愈少,就是因為這句話。我當老師的時候,也曾經對一個特立獨行的學生說:「你幹嘛這樣子?別人都不會。」說完,我突然覺得好害怕。
回想我在大學時,也曾經特立獨行,我的老師對我說過一樣的話。我不知道這句出於善意和愛的話,對孤獨者有什麼幫助?或者,反而是傷害了他們,讓他們的孤獨感無法出現。
近幾年來,我常在做懺悔和檢討。在大學任教這麼久,自認為是一個好老師,卻也曾經扮演過壓迫孤獨者的角色。有一次看到女學生為了參加舞會,清晨兩點鐘在圍牆鐵絲網上疊了六床棉被,一翻而過;我告訴她們要處罰背詩、寫書法,但不會報告教官。其實我心裡覺得她們很勇敢,但還是勸她們回去了,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(雖然後來她們還是跳出來了)。更有趣的是,這個鐵絲網曾經讓校長在校務會議上得意地對我說,這是德國進口猶太人集中營專用的圓形鐵絲網,各面都可以防範——可是二十歲上下的女孩子,你關都不關不住。
《牡丹亭》說的也是同樣的故事,十六歲的杜麗娘怎麼關都關不住,所以她遊園驚夢,她所驚的夢根本是個春夢。 無法仰天長嘯 後來如何大徹大悟呢?因為一個學生。學運剛剛開始,有個學生在校園裡貼了張布告,內容是對學校砍樹的事感到不滿,這個人是敢做敢當的二愣子,把自己的名字都寫了上去。認同的撫掌叫好,說他伸張正義,敢跟校長意見不同,還有人就在後面寫了一些下流的罵校長的話,但他們都沒有留名字,只有二愣子被抓去了。
學校決定要嚴辦此事,當時我是系主任便打電話給校長,校長說:「我要去開會,馬上要上飛機了。」我說:「你給我十分鐘,不然我馬上辭職。」後來我保住了這個學生,沒有受到處罰。但是當我把這個學生叫來時,他對我說:「你為什麼要這樣做?你為什麼不讓他們處罰我?」我到現在還在想這件事。
在群體文化裡,二愣子很容易受到傷害,因為他們很正直,有話直說,包括我在內,都是在傷害他。我用了我的權力去保護他,可是對他來講,他沒有做錯,為什麼不讓他據理力爭,去向校長、向訓導單位解釋清楚,讓他為自己辯白?
不管是爬牆的女孩,或是這個貼海報的學生,都是被我保護的,但是,我自以為是的保護,其實就是在傷害他們的孤獨感,使孤獨感無法完成——我在設法讓他們變得和群體一樣。
如阮籍等人都是被逼到絕境時,他們的哭聲才震驚了整個文化,當時如果有人保護他們,他們便無法仰天長嘯。
活出孤獨感 竹林七賢之嵇康娶了公主為妻,是皇家的女婿,但他從沒有利用駙馬爺的身分得名得利,到了四十歲時遭小人陷害,說他違背社會禮俗,最後被押到刑場砍頭。他究竟做了什麼傷風敗俗的事?不過就是夏天穿著厚棉衣在柳樹下燒個火爐打鐵。這不是特立獨行嗎?這不是和群體的理性文化在對抗嗎?而這是法律在判案還是道德在判案?
嵇康被押上刑場的罪狀是:「上不臣天子,下不事王侯,輕時傲世,無益於今,有敗於俗」,這個罪狀留在歷史裡,變成所有人的共同罪狀——我們判了一個特立獨行者的死刑。
嵇康四十歲上了刑場,幸好有好友向秀為他寫了〈思舊賦〉,寫到他上刑場時,夕陽在天,人影在地。嵇康是一個美男子,身長八尺,面如冠玉,當他走出來時,所有人都被驚動,因為他是個大音樂家,在臨刑前,三千太學生還集體跪下求教,然而,嵇康彈了一曲〈廣陵散〉後嘆曰:「廣陵散於今絕矣!」
有人說,嵇康怎麼這麼自私,死前還不肯將曲譜留下?但嵇康說,不是每一個人都配聽〈廣陵散〉。如果活不出孤獨感,如果做不到特立獨行,藝術、美是沒有意義的,不過就是附庸風雅而已。
每次讀向秀寫的〈思舊賦〉總會為之動容,生命孤獨的出走,卻整個粉碎在群體文化的八股教條上。
竹林七賢的孤獨感,畢竟曾經在文化中爆放出一點點的光采,雖然很快就被掩蓋了,在一個大一統的文化權威下,個人很快就隱沒在群體中,竹林七賢變成了旁人不易理解的瘋子,除了瘋子誰會隨身帶把鋤頭,告訴別人,我萬一死了,立刻就可以把我給埋葬?
然而,孤獨感的確和死亡脫離不了關係。 生命本質的孤獨 儒家的群體文化避談死亡一如避談孤獨,一直影響到我母親那一代臘月不談「死」或諧音字的禁忌。即使不是臘月,我們也會用各種字來代替「死」,而不直接說出這個字,我們太害怕這個字,它明明是真實的終結,但我們還是會用其他的字代替:去世、過世、西歸、仙遊、升天……都是美化「死」的字辭。
死亡是生命本質的孤獨,無法克服的宿命。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說過,人從出生那一刻起,就開始走向死亡。他有一篇很精采的小說〈牆〉,寫人在面對死亡時的反應。他一直在探討死亡,死亡是這麼真實。莊子也談死亡,他最喜歡做的事就是凝視一個骷髏,最後他就枕著骷髏睡覺。睡著之後,骷髏就會對他說話,告訴他當年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。這是莊子迷人的地方,他會與死亡對話。
相反地,孔子好不容易有個特立獨行的學生,問他死亡是什麼?馬上就挨罵了:「未知生,焉知死」,可是,怎麼可能不問死亡呢?死亡是生命裡如此重要的事情,一個文化如果迴避了死亡,其實是蠻軟弱了。儒家文化固然有樂觀、積極、奮進的一面,但是我覺得儒家文化最大的致命傷,就是始終不敢正視死亡。
儒家談死亡非得拉到一個很大的課題上,如「捨生取義」、「殺生成仁」,唯有如此死亡才有意義。所以我們自小接受的訓練就是要用這樣的方式死亡,可是人的一生有多少次這種機會?
小時候我總是認為,如果看到有人溺水,就要不加思索地跳下去救他,不管自己會不會游泳,如果不幸溺死了,人們會為我立一個銅像,題上「捨生取義」。 一個很偉大的哲學最後變成一個很荒謬的教條。
如果在生命最危急的情況下,對其感到不忍、悲憫而去救助,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,絕對是人性價值中最驚人的部分。但是,如果是為了要「成仁」而「殺生」,就變成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了。
就好比,如果我背上沒有「精忠報國」這四個字,我是不是就不用去報國了?
孤獨與倫理規範
忠、孝究竟是什麼?當我們在談孤獨感時,就必須重新思考這些我們以為已經很熟悉的倫理規範。文化的成熟,來自於多面向的觀察,而不是單向的論斷;儒家文化有其偉大之處,孔子的哲學也非常了不起,但當一個思想獨大之後,缺乏牽制和平衡,就會發生許多問題。檢視這些問題並非去否認問題,不能說「今日儒家文化已經式微了」,我們最底層的價值觀、倫理觀以及語言模式,在本質上都還是受儒家的影響,而這裡所說的「儒家」早已跳脫哲學的範疇,而是一種生活態度,就像我習慣在校園發現問題時,立刻以系主任的職權去維護學生,這也是「儒家」,為什麼我不讓它成為一個議題,公開討論?
在我們的社會中缺乏議題,包括情慾都可以成為一個議題。
從法國回來後,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私立大學任職,是校內十三位一級主管之一,當時學生如果要記大過,就必須開會,由十三位主管都同意簽字後才能通過。這件事通常是由訓導單位決定,到會議上只是做最後的確認,不會有太大的爭議。我第一年參加時看到一個案例,那是一九七七年發生的事,一個南部學生到北部讀書,在外租屋;房東寫了一封信給學校,說這個學生素行不良,趁他不在時勾引他的老婆,學校就以此為罪狀,要學生退學。我覺得應該要了解背後的因由,當下不願意簽字,當我提出看法時,聽到旁邊有個聲音說:「蔣先生畢竟是從法國回來的,性觀念比較開放。」
聽了,我嚇一跳,我還沒來得及說明,就已經被判定了。
不管是這個案例或是前面提到的自我反省,其實都是不自覺地受到群體文化的影響,許多事情都變成了「想當然耳」,即使事後發現不是如此,也不會有人去回想為什麼當初會「想當然耳」?
孤獨感的探討一定要回到自身,因為孤獨感是一種道德意識,非得以檢察自身為起點。群體的道德意識往往會變成對他人的指責,在西方,道德觀已經回歸到個體的自我檢視,對他人的批判不叫道德,對自己行為的反省才是。
蘇格拉底被判處死刑時,學生要他逃走,他在服刑和逃跑之間,選擇了飲下毒堇汁而死,因為他認為他的死刑是經過民主的投票,他必須遵守這樣子的道德意識,接受這樣子的結局。這才是道德,非如今日社會中,從上至下,不管是政治人物或市井小民,都在振振有辭地指著別人罵:不道德!
我相信,有一天,孤獨感會幫助我們重新回過頭來檢視道德意識,當其時道德情操才會萌芽。就像阮籍不在母親喪禮上哭,讓所有的人說他不孝,而看到他吐血的只有一個朋友,便把這件事寫在《世說新語》。他不是沒有道德,而是他不想讓道德情操變成一種表演。
當道德變成一種表演,就是作假,就會變成各種形態的演出,就會讓最沒有道德的人變成最有道德的人,語言和行為開始分離。
對生命的懷疑
我出版過一些書,談了美學、談過詩,寫了一些小說和散文,我想我最終的著作應該是一本懺悔錄。我相信,最好的文學是一本最誠實的自傳,目前我還沒有勇氣把它寫出來,但已經在醞釀,我也知道這會是我最重要的功課。我是要跳回去做一個和稀泥的人,去掩飾跳牆、記過的事件,還是要做阮籍或嵇康?
這就是我的選擇了。
我想,台灣應該是一個可以有距離的去對抗儒家文化傳統的地方,奈何我們既隔離在外,卻又以儒家正統文化自居,因為我們認為對岸破壞了儒家傳統,所以我們必須去承接,事實上我們所背負的包袱比對岸更重。所以我到上海時便發現,大陸在改革開放後,孤獨感一下子就跑出來了,特立獨行的個人也出現了……好像,台灣要發動在內心深層處的孤獨感革命更難了……
家庭、倫理的束縛之巨大,遠超於我們的想像。包括我自己,儘管說得冠冕堂皇,只要在八十四歲的媽媽面前,我又變回了小孩子,哪敢談什麼自我?談什麼情慾孤獨?她照樣站在門口和鄰居聊我小時候尿床的糗事,講得我無地自容,她只是若無其事地說:「這有什麼不能說的?」
其實,我母親和許多母親一樣,手上一直握有一把剪刀,專門剪孩子的頭髮,比中學時代教官手中那一把更厲害,這一把看不見的剪刀叫做「愛」或是「關心」。因為這把剪刀,母親成為我走向孤獨的最後一道關卡。
在我們的文化中,以「愛」、「關心」或是「孝」之名,其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是對的,不允許相對的討論、懷疑——而沒有懷疑就無法萌生孤獨感,因為孤獨感就是生命對生命本身採取懷疑的態度。
我們活著真的有價值嗎?我不敢說。我也不敢說殺生一定成仁,捨身一定取義,魯迅寫的秋瑾殺生、捨身之後,其鮮血只是沾染了一顆饅頭,讓一個得肺癆的小孩食用,她甚至救不了他。這個了不起的文學家顛覆了儒家成仁、取義的觀念。
生命的意義
生命真的有意義嗎?儒家文化一定強調生命是有意義的,但對存在主義而言,存在是一種狀態,本質是存在以後慢慢找到的,沒有人可以決定你的本質,除了你自己。所以存在主義說「存在先於本質」,必須先意識到存在的孤獨感,才能找到生命的本質。
在七○年代,我上大學的時候,存在主義是台灣非常風行的哲學,不管是透過戲劇、透過文學。例如當時有一部戲劇是貝克特的《等待果陀》,兩個人坐在荒原上,等待著一個叫做Godot(中文譯為果陀,Godot是從God演變而來,意指救世主)的人,等著等著,到戲劇結束都沒有等到。生命就是在荒蕪之中度過,神不會來,救世主不會來,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也沒有來。我們當時看了,都感動得不得了。
從小到大,我們都以為生命是有意義的,父母、老師等所有的大人都在告訴我們這件事,包括我自己在當了老師之後,都必須傳遞這個訊息,我不能反問學生說:「如果生命沒有意義,值得活嗎?」但我相信,我如果這麼問,我和這個學生的關係就不會是師生,而是朋友,我們會有很多話可以講。
如果你問我:「生命沒有意義,你還要活嗎?」我不敢回答。文學裡常常會呈現一個無意義的人,但是他活著;卡夫卡的《蛻變》用一個變成甲蟲的人,反問我們:如果有一天我們變成一隻昆蟲,或是如魯迅〈狂人日記〉所說人就是昆蟲,那麼這個生命有沒有意義?我想,有沒有可能生命的意義就是在尋找意義的過程,你以為找到了反而失去意義,當你開始尋找時,那個狀態才是意義。現代的文學顛覆了過去「生下來就有意義」的想法,開始無止盡地尋找,很多人提出不同的看法,都不是最終的答案,直到現在人們還是沒有找到真正的答案。
陳凱歌的《黃土地》裡,那群生活在一個荒涼的土地上,像土一樣,甚至一輩子連名字都沒有的人,他們努力地活著,努力地相信活著是有意義的,或許就是另一種形式的生命意義。然而,不管生命的意義為何,如果強把自己的意義加在別人身上,那是非常恐怖的事。我相信,意義一定要自己去尋找。
如果嬰兒出世後,尚未接觸到母親前,就被注射一支針,結束了生命。那麼,他的生命有意義嗎?存在主義的小說家卡繆(Albert Camus)有過同樣的疑惑,他在小說裡提出,如果嬰兒立刻死掉,他會上天堂還是下地獄?他問的是生命非常底層的問題。
那個年代我們讀到這些書時,感到非常震撼,群體文化不會問出這樣的問題,因為會很痛,你看到所有的報導都是那麼荒謬,是誰惡意為之的嗎?不是,所以群體文化無法討論「荒謬」這個問題,而存在主義則把它視為重要的命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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