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22日 星期五

關於求婚,是小女人虛榮還是大女人主義作祟,周圍所知道的求婚十之八九,都是男性向女性“求婚”,型式多被環繞在浪漫氛圍下男性下跪來“求”,女性感動、扭捏、裝無辜不懂,然後才答應的迂迴作做。

普羅大眾式的求婚被需要“ 希望 ”,得要男性在現實和非現實上,具備有多重條件符合女性的期望,以及不能確定但要接續保證的未來;另一面是,“現實”上女性是不是也同樣值得符合或超越給對方現實期望的條件,似乎沒那麼重在,“有求於女”就變成一個像是理所當然,無所謂男方條件優於女方,或是女性條件優於男性,理性上被擱置一邊,男求女的求婚方式,就像男女交往年齡男大於女被視為“正常”一般。

怪的是,若女方沒有優於男方的條件,卻要求各方優於自己的男方來有求於己,不管矛盾不矛盾!假如你是男性你要去“求”嗎?

男方若不是感性太愛女方,就是愛沖昏頭失去理智了吧,現實上究竟還是有那麼多男人求婚於女人的習慣模式,十之八九 ...
矛盾的開始,自然也接續著矛盾不合理但被接受的,什麼樣莫名奇妙愛情 .....。
婚姻既然不是一紙證書可保證,那求婚又算得上什麼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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